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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刊文指出,我国目前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需进一步完善之处。其一,需摸清数据要素的存量底数与增量空间。数据涉及种类多,体系庞杂分散、形式多样。摸清底数,才能对数据要素更加精准研判。其二,数据要素统计标准有待完善。国家统计局出台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标准化奠定了基础。不过,数字经济不仅包括数字产业化等核心产业部分,还包括产业数字化部分。目前,传统产业数字化方面的相关数据尚未形成统一标准。其三,数据要素流动障碍有待进一步打通。尽管如今数据使用频率不断提高,但其实不少数据没有真正作为“要素”投入到数字经济运行中,尚未形成“投入—反馈”链。对此,应进一步完善数据要素统计标准,推进数据要素管理。为盘点各部门各地区的数据,需要从行业标准、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数据标准等多方面建立数据要素管理体系,为下一步盘活数据资源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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