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深海
6月1日晚间,新亚制程发布被立案调查补充公告,公司此前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0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进行立案。针对该事项,公司曾于5月31日盘前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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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补充公告中,新亚制程表示,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许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89号)、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徐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9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公司查询与了解,本次立案的原因系该《警示函》下有关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公司与原实际控制人徐琦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事项导致。经公司向徐琦了解,徐琦表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新亚制程称,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上述事项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雷达财经梳理发现,去年12月27日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许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89号)指出,新亚制程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新亚制程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经查,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新亚制程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斯通电子)及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供应链垫资、预付货款、发放保理款、代付资金等名义,经过多层中间公司账户过渡后,将大量资金转给新亚制程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上述事项未经新亚制程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公司临时报告及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中子以披露。截至2022年8月31日,新亚制程仍有6.26亿元被占用资金尚未收回。
广东证监局指出,新亚制程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证监公告[2022]26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控股股东不得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规定,同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十九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此外,警示函还指出,新亚制程存在部分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年报信息披露的业务经营情况的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
天眼查显示,新亚制程成立于2003年,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注册资本为 5.08亿元,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围绕电子信息行业开展,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主要分为化工材料制造和电子制程业务。
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8.0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0.64万元。2023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65亿元,同比增长1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